古代县衙是古代社会中地方政府的机构,其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:
1. 正职官员:县令、主簿、参军、县尉等,他们是县衙的领导者,负责管理和决策。
2. 文官:包括主簿、参军、长史、录事等,他们负责记录和管理县衙的文件、案卷等重要资料。
3. 警察官员:包括提控、俥人等,负责维护治安和执行法律。
4. 民政官员:包括主簿、户曹等,负责管辖户籍、赋税、土地等民生事务。
5. 司法官员:包括提控、县丞等,负责审理各类案件,制定和执行刑罚。
6. 军事官员:包括参军、县尉等,负责组织、统率和训练地方兵马,保卫边疆。
7. 工程官员:包括筑城、治水等,负责各类工程规划和施工。
8. 教育官员:包括庠序、太学官等,负责地方教育管理和推广。
9. 医疗卫生官员:包括中医官、行医官等,负责地方卫生、疾病防控等。
此外,还有执法人员、兵马驿卒、非正式员工等。总体而言,古代县衙的编制主要包括政务人员、司法人员、警务人员、军事人员等,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内容。 编制人数根据县衙的规模和重要性不同而有所差异,一般较大的县衙编制人数较多。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